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毛病我真是老早就想说你了。”
伍斐接着说:“就拿这次你在心里跟宋昀诃较劲的事来说,虽然确实没必要,不得不说,你表达不满的方式——脸色臭得只让人想远离,这有什么用?自己跟自己怄?”
“我道,你身为流岐山少君,天生的赢家,有些压力抗惯了,不管苦还是累,忧还是愁,你都半个字不说,永远藏在心里,久而久之,大家习惯性依赖你,信任你,那群小崽子天天在比试台以你为目标,谁都觉得,秦冬霖是神。”
“别人也就算了,可你既然都想到了成亲这步,小十是你的道侣,日后那么长的岁月,难道都要看你的脸色过日子不成?”
“猜来猜去的,累不累?是个人都累,更况是小十。”
口说到这,伍斐看了看秦冬霖越来越不好看的神情,默默停来喘了口。
“还有呢。”
秦冬霖勉强压抑住了脾,道:“你接着说。”
伍斐还真没客,他衔接得很快,接着道:“你就是吃了嘴巴的亏,什么都不会说,什么都不愿意说。”
“有时候,在自己喜欢的人前服软真没什么,也你想象没那么困难。”
“你心里什么想,别都藏着掖着,见不得光样,你就直截了当跟她说自己因为哪件事不开心了,有情绪了,她不开心了你哄,你不开心了她哄,日子不就是这么过出来的嘛。”
说了这么多,怕秦冬霖听不懂,伍斐干脆摆明了跟他说:“你就告诉她,流岐山少君这个位置到底有多难坐,告诉她天外天的劫雷劈到身上到底有多难捱。”
“告诉她,今天那套明明已经进你口袋又被你眼也不眨丢回去的龙鳞衣,其实你还挺需要,之所以丢回去不是因为受不了她的死缠烂打,而是因为你喜欢她,就乐意这么宠着她。”
“告诉她你想和她成亲不是因为父母之命,不是因为到了可以成亲的年龄。”
听到这里,秦冬霖脸色已经不止用个冷字可以形容了,他眯了眼,懒懒地动了退,迈步之前,还不忘说声:“看不出来,你身边虽然连个女人的影子都见不着,这满口纸上谈兵的功夫倒是不错。”
伍斐低低地骂了句脏,觉得自己费这么多口舌操这么多心真是自讨苦吃。
不得不说,他的这番是有效的。
翌日,夜深,宋湫十不道怎么有了兴致,非要拉秦冬霖出来对练。
到州秘境待了半年,出来后两人可谓是脱胎换骨。
轮圆月沉在天穹上,黑暗的人,拂动翩跹的影,都成了铺开画卷的幕。
融合了前世之道后,宋湫十的琴意突飞猛涨,妖月琴在她手发挥出的威力几乎达到了极具破坏性的程度,而且拥有前世记忆的另个好处是,除了琴,她还学会了样别的东西。
衣影翻飞,剑意横空。
宋湫十在激烈的交手选择了近身战,秦冬霖确实对她没防备,或者说是,早她的打算,偏不动声色的纵容,她想靠近,他就故意让她贴近。
最后时刻,湫十收回妖月琴,两只雪的手掌紧握成拳,直接落到了秦冬霖的胸膛前。
虽然听着沉闷的声音不算留情,可她收了至少半的力道。
换在平时,也就是跟秦冬霖打打闹闹的意味。
可月色,秦冬霖腰微微弯了,手指碾了碾胸膛的位置,脸色刷。
湫十微楞,而后连忙跑过来,:“秦冬霖,你怎么了?”
说完,她很快反应过来:“你身上有伤?”
这换在从前,秦冬霖压根都不会皱眉,伤是小伤,疼是真的,可无伤大雅,不影响接来的事,所以没必要说出来。
跟博取同情似的。
而现在,他看着湫十切的眼神,长长的睫微垂,沉默了半晌,承认了:“走天道的时候留的伤,没大事,就是有点疼。”
湫十听完,在空间戒里搜搜找找阵,将两颗深褐色的丹药送到他唇边,她皱着眉,声音有些懊恼:“怪我,刚兴致上头,没想那么多,力道没收住。”
秦冬霖咽止痛的丹药,喉结轻微地滚了,道:“不怪你。”
月色如水,虫鸣阵阵。
确实不怪她。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