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 穷人也是人(第1页)

年初三后的商场,是热闹非凡的。

这个时候,该拜年的拜完了,该走的亲戚朋友走到了,接下来就是黄金假期剩余四天的玩乐时间,自然少不了扫荡商场。

胡文兵开的是一辆半旧不新的中华骏捷,就是这破车,他还是跟老板借来的。

从理发店里出来,胡文兵便沿着车水马龙的街道驶向王府井广场。

扫了坐在副驾驶上的李麦一眼,不住地点了点头,总算有点人样了。

头发剃成了清清楚楚的寸头,胡子刮了个干干净净,理发大爷还顺带帮他清洁了一下脸部,这么一看,倒是有了几分原来那个帅帅的酷酷的样子了。

只是身上那破旧的衣服,大大地破坏了形象,甚至胸前还有一些油迹。

抬眼看到了前面的大楼的几个大字,胡文兵拐入停车场,说道:“就这吧,买几件好点的衣服穿上,别到时候到了西海给咱儿子丢人。”

李麦眉头一皱,“你钱多了烧的?这里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顶你一个月工资。”

胡文兵眨巴着眼睛说,“有你这么跟富二代说话的吗?”

“滚你个破网管。”

李麦毫不客气地对装逼发起攻击。

胡文兵咧开嘴笑了笑,停好车,“走吧,富二代。”

无奈地摇了摇头,李麦推开车门,恰好此时一辆捷豹xf开过来,酒力未散的李麦反应慢了些,右后视镜被蹭了个正着,啪嗒地变成残骸掉下去,那捷豹xf的左后视镜也是同样的命运。

“嘎吱!”

捷豹车猛地刹住。

李麦下车,检查了一下右后视镜,看来得换个新的了。

那捷豹车驾驶员下来,是个戴着大墨镜的年轻人,穿着粉色西装戴着耳环,干干净净的。

另一侧下来个粉色连衣短裙上身套着件皮草的女孩,也戴着大墨镜,微黄长卷发,胸前两坨分量不小,口唇惹火。

那粉色男子伸手挑了挑耷拉着的左后视镜,然后摘下墨镜,上下打量了一下李麦,目光在李麦脚下的那双脏兮兮的回力布鞋上停留了一下,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粉色皮鞋,虚掩着鼻子,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那模样估计是怕邋遢的李麦影响到他。

李麦却是干脆走到车头前面去,他是的的确确不太敢靠近这个一身粉色的男性同胞。

胡文兵也从那边走了过来,自然也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粉色男子放下掩鼻子的手,扫了眼李麦和胡文兵,又扭头看了看他们的破骏捷,指着李麦说道,“私了还是走保险?”

李麦点了点头,“私了吧。”

粉色男子表情轻松,“三千。”

“好。”

李麦伸出手。

粉色男子顿时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李麦。

胡文兵使劲儿憋着不笑出来,不过抖动的腮部肌肉出卖了他。

那粉色女孩走过来,站在粉色男子身边,摘下大墨镜。

李麦眉头跳了跳,和胡文兵对视一眼,心里默契地道:九十分,胸部占了小一半得分。

这两人站在一起,还颇为协调。

指着李麦,粉色女孩的惹火红唇在动着:“穷鬼,别跟这装疯卖傻!

知道我们这车多少钱吗?要你赔三千已经很宽厚了!”

粉色男子捂着肚子大笑了好一阵子,这边的情况引来了行人围观,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不住放慢了脚步或者干脆停下来,对这边指指点点低声交谈着。

广场的保安快步走过来,低头看到捷豹车的车牌,果断地放慢脚步,悄悄地转到一边去,权当没看到。

指了指破骏捷,粉色男子大笑道:“哈哈哈!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