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喜欢老的(第2页)

孟母一首都在等这句话,傅廷修这句保证,让孟母心里更踏实了几分。

“小傅啊,你们己经领证,当妈的,希望你们好好过日子,一起努力,把日子过好了,我也就放心了。”

孟母语重心长地说:“小宁从小就没有父亲,是我一手带大的,我比谁都希望她幸福,以后小宁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你把人给我送回来,我来教育她。”

就算是有错,自己的女儿,也得由自己管教,别人休想动女儿一根手指头。

孟宁心中动容:“妈。”

傅廷修看了眼孟宁,郑重地向孟母承诺:“我会让孟宁过上好日子。”

傅家的男人,对婚姻也是从一而终,只要孟宁好好跟他过日子,那他也不会负她。

孟宁看着傅廷修,两人其实也不过见了三次,更谈不上有什么感情,可他的每一个字,每一个举动,都给足了她安全感。

傅廷修说:“吃菜吧,待会就凉了,尝尝这家店的菜,看看合不合口味。”

孟宁尝了一口,十分惊喜:“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还没来过这么豪华的地方,吃这么贵的饭呢,果然贵是有道理的。”

傅廷修笑道:“以后我多赚钱,每个月都带你来一次。”

孟宁连忙摆手,浅笑道:“那倒不用,你赚钱也不容易,吃一次就很满足了。”

老婆这是在给他省钱?

傅廷修眉眼温柔,孟宁真的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她笑起来很好看,让人如沐春风。

见两人相处算不上如胶似漆,却也相敬如宾,孟母脸上的笑也深了几分。

三人在包厢里吃饭,而同样来餐厅吃饭的傅博轩,在经过包厢时,从虚掩的门看到了里面的傅廷修,惊讶得不行。

他没看错?

大哥竟然是和一个女人吃饭?

傅博轩赶紧揉了揉眼睛,真是他大哥。

大哥旁边的女人是谁?

傅博轩心里好奇,扒着门缝,凑近了看。

这一看,不得了。

也太老了点吧。

傅博轩看到的正是孟母,孟宁去包厢洗手间里,从傅博轩的角度看过去,正好看到傅廷修与孟母坐着一起吃饭。

傅廷修用公筷给孟母夹菜,倒茶。

在外,他是晟宇集团的掌权人,此时,他只是孟母的女婿,是小辈,该有的礼节,必须有,这也是傅家的家教,素养。

傅博轩心里那个激动啊,除了老妈,他何曾见大哥对哪个异性这么周到过啊?

大哥拒绝老妈安排的那些名媛千金,原来是有这特殊癖好,喜欢老一点的?

恋母情结?

傅博轩有一种如遭雷劈的感觉,一激动,将门不小心给推开了,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傅博轩的突然闯入,让傅廷修与孟母下意识看过去。

傅廷修皱眉,孟母则好奇地问:“你是?”

“大哥。”

傅博轩挠挠头,尴尬地笑了笑:“我不是有意的,就是路过,路过。”

孟母看了眼傅廷修,傅廷修淡淡地瞥了眼傅博轩,云淡风轻地说:“远房亲戚。”

远房亲戚?

傅博轩懵逼,他跟傅廷修是亲兄弟,啥时候成了远房亲戚了?

孟母一脸顿悟的表情,慈眉善目地笑道:“长得一表人才。”

傅廷修:“……”

几个小时前,岳母也是这样夸他的。

傅博轩不明所以地坐过去,也不敢乱说话,用眼神询问傅廷修,这是怎么回事。

大哥要真喜欢这么老的,那可真是造孽啊,还不如喜欢男人呢。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