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子明眸微睐,但是当她看清楚那火光之下泛着金属澄亮光芒的火铳,忽而微微一怔,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便是她轻功绝世可将千军万马视若等闲,她也终究只是个凡人。
此情此景之下,女子面纱下的神情仍然不变,只是那潋滟的眸光略微暗沉地扫过庭院中的一切,流露出几分锐利的锋芒。
火铳兵,中原一点红,万梅山庄西门吹雪——白衣女子嘲讽似的轻扯唇角,大抵石观音也没有预料到这样的场面吧?
庭院中无人开口,唯有夜风摇曳婆娑的树影,飒飒风声不绝于耳。
白衣女子沉默良久,但是不等她做些什么,西门吹雪的身后忽而又缓缓地走出了一名少女。
白衣女子下意识地凝目望去,却对上了一双清冽得让人心凉的眼眸,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她的目光却好似刀子,以一种平静理智的力度,打量着她,观察着她,让她在转瞬之间有种被从里到外掏空的错觉。
少女生得很美,正是最青涩美好的年华,一枕乌云般的墨发,冰肌玉骨,温润且清,只让人觉得湖光水色的秀逸都凝聚在她的身上。
她很美,却又不够美,这样的一个认知,让白衣女子紧绷的肩膀微微放松了下来。
那疑似朱家七姑娘的少女眸光微闪,似星辰流转而过,下一秒,她便展颜一笑,温柔绵软似早春三夏的暖阳。
“你不是石观音。”
白衣女子瞳孔骤缩,心脏几乎都有一瞬的僵滞,她几乎是难以置信地抬起头注视着少女,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哪里流露了破绽。
一切都尘埃落定,木舒终于缓缓的吐出一口凉冷的气息,拳头抵唇轻轻地咳嗽着,眉眼终是晕上一抹释然的笑意。
木舒这厢解决了一件烦心事,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而另一厢的叶令尘却正好相反,纠结得呆毛都要掉了。
“七公子,你真的不知晓那位唐门弟子的来历吗?”
叶令尘咬着笔头,整个人都仿佛被染上了阴暗的色彩,放在桌子上的手几乎要扣到木料里去了,“小庄主自幼体弱多病,极少踏出藏剑山庄,唯一一次例外就是被偷王之王给拐出了藏剑,之后又被唐门弟子带走威胁我们庄主交出唐家小姐。
呵呵呵,一定是小庄主太可爱了所以才总有些狂妄自大的登徒子自以为自己姿容无边有机可趁呢呵呵。”
花满楼险些被这一句“姿容无边”
噎了个正着,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偏首露出一个温暖怡人的笑:“叶姑娘不必思虑过多,七妹毕竟不是寻常姑娘,心中定然自有成算。
叶姑娘若是要书信予以叶大庄主,不如如实相告,反倒能让人安心呢。”
对于花满楼而言,木舒喜欢谁,他都是报以祝福和支持的态度的。
毕竟木舒虽然乖巧听话,却也实实在在是个相当“懂事”
的姑娘,既然她心有分寸,那么无论最后做出什么抉择,她定然都是不会后悔的。
既然不悔,那他们只要怀着包容宽和的心去接纳,也就够了。
然而这样的想法并不能被叶令尘接收到,作为藏剑山庄护鸡崽的老妈子之一,叶令尘觉得的确应该“如实相告”
。
于是提笔泼墨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封“陈情书”
,口诛笔伐的态度仿佛面对的是恶贯满盈的乱世奸臣,完事了还把那封土匪留书附在了最后,一同塞进封谏里。
找了隐元会的暗桩,砸了重金请他们快马加鞭地将信笺送到大庄主的落脚点,叶令尘终于觉得自己功德圆满了。
叶英刚刚踏上明国的国土,就收到了御神门下的小师妹送来的信笺。
随行的藏剑弟子恭敬地将信笺奉上,叶知秋接过,拆开,叶英阖目静坐,取了一盏热茶轻抿,语气平淡地道了一声:“念吧。”
“是!”
叶知秋神情肃穆地取出信纸,里头却还夹着一张小纸片。
正文信函长篇大论不知道说些什么,叶知秋想着先从简单的说起,便随手翻过小纸片,张口道:“你家小庄主本少爷先带走了……嗯?”
叶英:“……”
叶知秋:“…………”
随行的藏剑弟子:“………………”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