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五章 合谋(第5页)

最后这重重一哼,吓得卡托混身一抖。

待荆戈一挥手,他才如蒙皇恩大赦,屁滚尿流的跑了。

荆戈脸上又是一副最真诚的笑容,费力的将身躯挤进了最宽大的一张椅子里面,喘着粗气道:“下人们不懂事,怠慢了几位大老板们。

我也是才得到消息,立刻就过来了。

来来来,喝酒喝酒,我家斯坦尼奇老爷要是知道我如此对待几位的话,一定会把我这身肥肉通通炼成油的,哈哈哈!

这位一定是罗格先生了,初次见面,我家老爷天天提到你,现在一见,果然是年少有为啊。”

几人惊疑不定,荆戈见了,压低声音道:“我家老爷将‘战神之锤’几位老板特别是罗格先生引为知己,我也不拿几位当外人了。

斯坦尼奇老爷富可敌国,光靠这没几分利的粮食生意怎么可能?马不吃夜草不肥啊!”

三人立刻恍然大悟,深以为然,于是又提起这矮人奴隶的问题来。

荆戈也很有些为难,道:“刚才卡托说的,也都是实情。

估计最近半年之内,不会有太多矮人奴隶工匠的。

不过……”

三人以为他也在借机抬价,凯特当即道:“我也知道矮人工匠不多。

这样吧,您就直接说一个价钱,我们看看能不能接受,如何?”

荆戈一怔,又笑了起来:“凯特先生言重了,如果斯坦尼奇大人知道我从几位身上赚钱,非要打死我不可。

矮人工匠缺少是实情,非是我要借机抬价。

不过据我最新得到的消息,在罗恩公国境内的卡夫卡山区里,最近迁入了一个丘陵矮人部落,估计人数在一千人左右。

您知道,丘陵矮人工艺手段虽然不象高山矮人那样出名,但也都是非常出色的工匠,我想应该能够合乎各位的要求。

只是这种千人的矮人大部落,要想无声无息的一锅端了,可是件天大的难事。”

罗格心中一动,问道:“不知道难在何处?”

“罗格先生一定是明知故问了,呵呵。

人类与矮人王们有过约定不得抓捕矮人为奴隶。

所以我们要做就一定要秘密的干,不能放过了一个矮人!

可是这千人部落,论起战力来,不输于五百名一流的骑士,若要一鼓而歼,更需要千名以上一流骑士的战力。

不怕几位见笑,小人的捕奴队伍只有七百多人,又大多在外,能够急调而回派上用场的不过三百人左右。

虽然小人这些家臣技艺不错,但算来算去也只相当于六百名骑士而已,其它的人最快也要半年后方能调回。

这中间的战力缺口实在难以补充,再加上是深入罗恩公国境内作战,周围人烟稠密,相当于千名骑士的战力是绝计不能再少的。”

佛朗哥咳嗽一声,道:“如果我们给你补上这四百名骑士的战力,那又如何?”

荆戈盘算了半天,才抬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一个半月后我们可以出发,半个月内就可以解决这个部落。

到时候你们先挑一百名矮人,余下的就是我的。

侦察、情报、补给交给我好了。”

三人对视一眼,缓缓点头。

矮人部落中妇女孩子少说要点一半,千人部落中技能高超的工匠最多不超过一百五十人,其余奴隶只有强壮的战士才能值些钱。

然而在捕奴之中,这些战士又往往要战死大半。

是以荆戈如此安排,实在是大大便宜了三人。

罗格有些疑惑,问道:“荆戈大人,您这可是有些吃亏啊?”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