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董少明自然是打死都不信的,像李佳玉这样柔弱却又拥有完美外表的人,还真的没法与高手搭上边,如果说他是明星董少明肯定会信,但他说他能同时灭杀四头虫子……咳,那就真是天方夜谭了。
“……算了,问了也是白问,估计你也不知道,呵呵,算我们运气好,恰恰有传说中的超级大高手帮我们把障碍清理掉。”
旁边的刘榕摸了摸红顶甲虫的脑浆,沉吟不语,脸色复杂之极,他看了看李佳玉,又看了看木乃伊,心里面纠结到了极点。
在这么浓郁的血腥味之中,那个孩子居然还能一边看着虫子尸体,一边吃水果……是神经大条,还是完全不把虫子当一回事?
“既然你们知道虫子都死掉,那就别浪费时间了,快去找你们的感冒药吧……哦,对了,那个谁谁谁,你不是说给我指明去朝阳大道的路线吗?”
李佳玉站了起来,从兜里取出纸巾,擦了擦嘴角的果汁,气度显得非常的从容。
“就在那边……那个拐角处……”
董少明愣了愣,见李佳玉那冰冷清澈的眸子盯着自己,赶紧打起精神比手划脚,朝李佳玉说了半分多钟,这才让李佳玉完全弄明白了路线。
“反正,其实挺好走的,只要一出那个街口,你就能看到朝阳大道了,不过你得小心,朝阳大道那边的虫子貌似也不少。”
董少明叮嘱道。
“谢谢,你们忙吧,我先走了。”
依然是李佳玉的风格,丝毫不拖泥带水,留下简单的一句话就带上木乃伊飘然而去,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之类的客套话都没说一句!
看着李佳玉的背影逐渐消失,刘榕才摇摇头,叹了口气,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像是错过了什么一样。
(希望这个女娃子一路顺风,不要碰上什么大的危险……哎,真是可惜,她不愿意与我们同路,否则的话真想把她带回南海武校,那样的话,她就安全得多了……)
嗅着虫子的血腥味,刘榕心里也有点发毛,即便是虫子的尸体,依然狰狞恐怖,给他带来难以释怀的压抑,他没说什么,赶紧带着同伴转了两个拐角,很快就到达了董少明多说的那个菜市药店。
药店的大门敞开着,不过里面的架子上的药品摔得到处都是,显然虫子来袭的时候吓得里面的工作人员狼狈逃窜,撞翻了药架子。
药店里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消毒药水味道,以及淡淡的血腥味与尸臭。
九个人走进药店,地搜索着药店里面贮存的各类药品,他们不仅找到了那批新研发的感冒药,顺便还带上了不少绷带、止血药、常用药,收获非常的丰富。
他们相视一笑,每个人都背上一大包药品,踏上回校的路程!
但他们没走几步路,前面的某家火锅城忽然传来一阵响动,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从里面窜出来一般。
所有人都身体一僵!
他们紧紧地捏着武器,屏息凝神!
如果是剧毒蜘蛛的话……倒是没什么问题,他们一行人可以同时对付五六头,但如果是红顶甲虫的话……那可就糟糕之极了!
眨眼间,火锅城的铁门骤然被撞开,一头浑身火红的红顶甲虫气势汹汹地轰然而至,出现在九人面前,猩红的眼瞳不断的打量着眼前的九人,锋利的大颚露出嗜血的寒光。
看到这头忽然出现的红顶甲虫,刘榕脸色骤然一变,惊声道:“还愣着干什么,快跑!
有多远跑多远!”
同伴们也是亡魂皆冒,只不过他们才刚一转头,就看到后面不知何时也窜出了三头剧毒蜘蛛!
“完了!”
刘榕哀嚎一声,这简直是前有狼后有虎!
红顶甲虫他们肯定对付不了,而那三头剧毒蜘蛛也棘手至极,即便能冲出去……只怕能活着的人也不会超过一半!
难道……自己来的徒弟们就要夭折了吗?
刘榕心里面涌起一股巨大的悲怆,发了疯一般大叫着:
“你们快走!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