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 等待(第2页)

而且在离开了改造过的肉体,以及战甲‘轮回’和战斧“缚魂”

后,罗格的肉博能力甚至还不如一个稍微高等一点的骷髅兵。

犹豫片刻,罗格毅然放弃了这个骷髅头,再一次的试图给自己组织一个身体。

经历了无数次的尝试,他终于自“死灵召唤”

的法术中得到启发,为自己召出了一具骷髅作为身体。

风月引着罗格来到一处水潭前。

异界的水都是泥泞、混浊的灰色的浆状物的,这个水潭的水却意外的清澈,虽只小小的二尺方圆,一尺多深,却显得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罗格清晰的感应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正保护着这汪清水不受死亡力量的侵蚀。

这力量非常熟悉,应该是来自于风月。

他略有些迷惑,这汪普通的清水有何特殊之处,要如此费心的保护?

罗格在水边俯下身去,一具还算完整的骷髅在水中倒映出来。

罗格苦笑了一下,现在的自己应该是死灵法师的邪恶典型――尸巫了吧。

不过罗格很会为自己开解,风月能在异界不断改造自己的身体,自己作为主人,应该也能做到才对。

日后不难再变成一具高大英俊的骷髅法师。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风月能办到的事,他可不一定办得到的。

罗格又花了一些时间适应自己的新存在形态,甚至还成功施放了一个诅咒术!

但正如恐惧术对不死生物根本不起作用一样,罗格也完全想不出诅咒、疾病这些辅助类死灵法术,能在这个几乎只有不死生物存在的世界里有些什么用处。

如果不是来自本体世界的强力召唤,罗格不知还要在这全新的领域里探索多久。

这道召唤强横、霸道、威力无匹,极其精准地锁定了他的精神。

罗格苦笑了一下,除了埃丽西斯这女魔头,还有谁能办到这一点?

骷髅散了。

未及和风月打个招呼,罗格的精神本体就被埃丽西斯召回了原来的世界。

在不断高飞的时候,看到风月的身影动也不动地站在原地,罗格忽然生起了一个念头:

“也许该和它道个别的……”

他随即被自己的荒谬想法弄笑了,法师和自己的宠物道什么别?虽然,虽然风月似乎有些特别,不过它依然只是个法师宠物罢了。

不知为什么,罗格突然感到自己有些笑不出来了。

埃丽西斯在空间中飘荡的时候,罗格为维系与她的联系都耗尽了全力。

当她想找罗格的时候,这召唤却简直如一个野蛮武士去提一只小鸡般的轻松。

这就是对空间的理解和魔力上的绝对差距。

这个发现又让罗格颇受打击,好在他追随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已经有年头了,脸皮和神经练得无比坚韧,这种打击实在不算什么。

一阵眩晕过后,罗格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奥菲罗克和埃丽西斯一站一坐,都在关切地看着他。

看到罗格的眼神自迷茫慢慢转为清明,奥菲罗克才松了一口气。

埃丽西斯强大的魔法波动逐渐的消散了,往昔周身有如实质的黑焰也一点不剩地被她吸回了体内。

刚刚施放的“异界召唤”

看起来对埃丽西斯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几粒细细的汗珠正挂在她的鼻尖上。

现在已是黄昏时分,夕照透过百叶窗柔和地洒落在屋内,也在埃丽西斯的面容上映上一片金黄。

几粒细细的汗珠在夕照下闪耀着金色的光彩。

罗格从未如此清楚的看过埃丽西斯。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