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灯如昼,夜晚喧闹,也掩盖不住我是偷偷摸摸出宫的本质,我没有像颐和一出宫就被齐惊慕带来的惊喜冲昏了头。
我脑中无比清晰,心里甚至担忧颐和会知道了我出宫,现下正在皇上那里告状呢!
齐惊慕像一个偷腥成功地少年郎,扬起的笑容让我有些刺眼,他拉着我来到一个摊位前,摊位上摆得全然是红色的豆子穿的珠链。
摊主是一个笑容和蔼的老婆婆,老婆婆望我夸道:“好俊俏的姑娘!”
再望脸上的伤疤,语气徒增可惜:“全然这疤痕让这份俊俏,失了三分颜色!”
我牵了嘴角,没有挤出一丝笑容,齐惊慕拿了一串十一珠的手串,套在我的手腕上,似纨绔般吟道:“怕相思,已相思,轮到相思没处辞,眉间露一丝。”
“相思子?”
我蹙眉,举手问道:“齐惊慕…此物是相思子?”
齐惊慕俯身在深情眷恋在我手腕上的相思子上吻一下,“红叶题诗尤为早,一顾花容表情迟。
劝君莫作枕边词,揉碎春色尽相思。”
齐惊慕倒是会诗情画意了,可他忘了说,这诗的下半阙:七弦道尽心头忧,杯酒藏匿满腹愁,自古红颜多薄命,美人从来不白首。
老婆婆乐呵呵道:“二位想必是新婚夫妻吧,老婆子摆摊这样久也没瞅见过如二位这样般配的人,这个红豆串送你们了!”
我从未和宫外的人打过交道,不知怎么对待他们的善意,齐惊慕双手接过,郑重的道了谢。
相思子我手腕上倒是衬得肤色极白,我摇了摇手腕,齐惊慕以为我喜欢,便把红豆串也给了我。
拿了红豆串的我,把相思子还给他,自己又重新拿了一串相思子,与红豆串套在手腕上,问着齐惊慕:“好看吗?”
齐惊慕手中拿着相思子,“好看!”
我点了点头,似娇羞般朝前跑去,齐惊慕追我,心中斐然。
相思子:又名相思豆,相思子毒素,与红豆颜色一样鲜红,可是相思子有剧毒,种子外壳坚硬,人如整吞,可不致中毒,嚼碎二到三粒咽食,可致死。
误食后的效果跟钩吻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会引起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脉搏微弱……会引发呼吸困难衰竭而亡……
齐惊慕倒真的会挑礼物给我,这是给我提前准备,若得一天他用不上我之后,相思子砸碎了就着红豆熬成一碗汤,也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魁星节又名乞巧节,就是传说中的牛郎织女会面的节日,在姜国里,话本上说,未婚男女在今天,可以光明正大的牵手上街,也可以在今天躲在暗处彼此亲吻。
浓情蜜语,普通的百姓的日子,到底是平凡喜乐还是为一碗柴米油盐愁,我不知道,我没过过……
护城河上,满是河灯漂流,似从城内飘出来的,齐惊慕拥着我,如在街边看上的情人一般,温热的唇角印在我的额上,手指着满河的河灯,“美吗?”
我的眼中早已被算计腐蚀,何来美之说?
“美…是我此生看到最美的场景!”
再漂亮的河灯,也飘不到天际去,只会在某一段河流中,沉入河底,与淤泥相伴,烂在河泥中,再也辨不出本来的样子。
齐惊慕听了我的话,松了手,变戏法一样,拿出两盏河灯,“我们会如所有平凡人一样,放的河灯飘到天边,然后幸福一辈子!”
粉色的河灯,粉色的灯光,跟河面上大多的和灯一样,莲花造型,可是河面上大多的莲花灯,风吹过火光窜起,滋滋的烧了起来,落入河中,再也好看不起来。
齐惊慕把河灯放在我的手里,催促着我:“许愿,放在河里,会很灵验!”
我怔怔地望着手中的河灯,慢慢的蹲了下来,手掌倾覆,河灯直接迎面朝下落入河中,我忙像做错事的孩子,拘谨的望着齐惊慕:“扔下去了,它灭了!”
齐惊慕愕然间转瞬变成失笑:“我的这个给你!”
我忙伸手去接,他又收了回去,对我说道:“想了想,还是不给你了,万一你不小心又扔下去,可就没有了!”
我低头垂目,似是失落,齐惊慕蹲在我旁边,捧着河灯,“来,把你的手放上来!”
我依然照做,然后两个人把河灯放在水中,微风吹过,吹走河灯,我偏头问齐惊慕:“许愿是什么样子的?”
齐惊慕哑然,道:“双手合十,把脑中所想在心中念一遍!”
“哦!”
我略恍悟,依照他的言语,双手合十,微微闭目,脑子中却想不出任何东西来。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