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的,”
郝才乐点头。
“陶仁霄被解救了,所以没必要写信威胁我们要求刊登照片了。”
叶辉道:“那寄信人为什么还把剩下的照片碎片寄给温蜜姐啊?”
温蜜想了想:“虽然没有威胁必须得刊登照片的筹码了,但是寄信人还是希望我们刊登照片的吧。”
温蜜说着,瞅向了郝才乐。
寄信人到底希不希望他们刊登照片不重要,反正现在完整的照片有了,她想刊登照片才是最重要的。
“郝主编,我们应该刊登吧。”
温蜜故意道。
郝才乐凝眉思索不语。
“我们要是刊登了,陶胜那边会不会发脾气,找我们的麻烦啊?”
叶辉担忧地道。
“他没空找我们麻烦的。
这张照片一刊登出去,谁都知道陶仁霄曾霸凌过同学、是个什么货色了。
如果能有更多曾被陶仁霄他们霸凌过的人出来指证,陶胜以及胜券集团的声誉只会一落千丈。
光这些事就够陶胜他火烧眉毛、应付不过来的了,他不可能有时间找我们麻烦。”
温蜜有条有理地分析。
“并且,”
温蜜接着道:“如果陶胜和胜券集团的形象因此一落千丈,他以后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找我们的麻烦了。”
陶胜和胜券集团现在的形象是很好,无论是财力还是权势都很难被撼动的那种。
可是,他们能积敛起这么多的财和权,除了陶胜自己的经商头脑,更是因为有广大的消费者愿意买单。
陶胜和陶仁霄平时都把自己包装成了善良的慈善家,他们也因为这个形象,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簇拥。
一旦消费者发现,那些不过是他们哄骗大众的假象,陶仁霄曾校园霸凌过那么多人,毁了那么多人的生活甚至是一生,陶胜和陶仁霄绝对会遭到反噬。
郝才乐也想到了这点。
比起担心陶胜会不会找他们的麻烦,他更想要爆款新闻。
新闻越爆炸越好,最好能把他这半年、甚至是一整年的KPI都完成了就好了——显然,陶仁霄的新闻是有这个潜质的。
“刊!
照片必须刊登!
不仅要刊登,温蜜,你还要写一篇万分吸引人眼球的新闻出来!”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