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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就能画成这样……还真是厉害!”
很快总编就翻完了这一部小说:“没问题,这部小说看起来确实很有潜力,也难怪你会把注压.在他身上。”
他从抽屉里拿出制示合同,刷刷刷的几下填了几个关键位置,然后签上名递给了林明:“好了,拿去走程序吧。”
“谢谢总编。”
……
签合同的过程非常无聊,合同没看王轩就知道里面一定充满了陷阱和不公平,如果真要闹到打公司那一步,可以说公司这一方是稳赢不输。
但他也知道,做为新人完全没有讲价的资格,同时他还知道,合同里的陷阱什么的只是公司的最后手段,一般是不会用上的。
因为一旦用了那种手段,结果只会是他们赢了官司,却输了名声,损失只会更大。
对这种知名公司来说,法律好避,舆论难违!
相比法律的惩罚,他们更怕名声的损失。
因此只略微翻看了一下,他就径直签了名,又和林编辑商谈了一下关于交稿的事,最后他提出了一个请求:“我可以预支这一话的稿费吗?”
听到这个请求的时候,林明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这种有钱的大佬还要预支稿费?你身上穿的那个2888衬衫难道是假的吗?
他不禁产生了自我怀疑——莫不是我的眼力真的出了问题,否则为什么今天老是看不准呢?
至于王轩的这个请求,那倒是小问题。
其实这种事到是挺常见的,公司特别针对这种情况做过规定,新人第一次投稿,可以最多预支投稿稿费的50%,不过仅此一次,以后都是正常月结。
虽然只拿到9000块,但是王轩已经非常满意了,他家里虽然说有钱,但苦逼的是——有钱的不是他父母,而是他妹妹!
吃穿用度方面自然不会亏待他,但是找妹妹要零花钱这种事……好像有点那啥吧?
反正他是做不出来的!
因此,拿着9000块巨款回家的路上,王轩感觉自己整个人似乎都飘了,走起路来仿佛不自觉的想蹦蹦跳跳的走。
按理说,王轩的身上还有甄齐渺这个视钱财如粪土的富二代人格应该不至于这样见钱眼开,但可能是融合方面出了问题,当2个人对某事的在意程度差不多之时一切都很正常,一旦双方在意程度过大,就会出现一方性格占据主导地位的表现。
就比如先前在编辑面前很忐忑,那就是因为甄齐渺根本不把区区编辑当一回事,而王轩却很看重,所以瞬间王轩的性格占了上风。
而之后到谈判价格阶段,王轩做为普通人对此到没有什么意见,但甄齐渺却是十分感兴趣和看重,顿时就压倒了王轩。
而现在……甄齐渺这种富二代自然不会在意区区9000的收入,理所当然王轩的性格就占据了主导地位。
做为一个普通高中生,拿到生平第一笔巨款该做什么?那当然疯玩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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