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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参加陆先生的生日宴,方若华难得没有穿旗袍,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连衣裙,九分袖,白色的棉袜,半高跟儿的红色凉鞋,上了淡妆,粉红的唇彩,显得很年轻靓丽。
她以前很少化妆,就是当年和高飞约会的时候打打粉底液,画画口红什么的,平时都是素描朝天,主要是长相一般,自然没有美妆的欲望。
再者也是没办法,化妆技能没有点亮,普通淡妆还行,画稍微正规一点儿的妆容非把自己画成妖怪不可,连睫毛膏都不会用,假睫毛更不会戴。
好在她一向安于现状,随遇而安,也没因为自己没长成个大美人就怨天怨地怨社会。
此时稍微装扮一下,对镜自照,居然感觉还不错。
“妈,我皮肤是不是白了?”
夏芬凑过去看了看,轻笑出声,伸手摸了把女儿的小脸蛋,果然娇嫩,好像真正又回到了她青春无敌的二十岁,这孩子刚过来的时候,面黄肌瘦,他们老两口心疼的不行,如今总算是苦尽甘来,至于是不是变得漂亮……因为女儿在她心中一直很好看,到也没觉得有特别明显的改变。
好吧,问老妈这种问题,从来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阳城大酒店
“这是哪儿的酒店,求去围观!”
“同求。”
……
方若华并不回话,只端着杯酒,接受身边主人的指点,四顾看着周围衣香鬓影,客似云来,觥筹交错的场面微笑,只是不知道,她也是别人眼中的一抹风景。
衣衫虽不奢华,气质却独特,容貌虽不绝美,可也秀气可人,不得不说,在二十一世纪算不上多特别,可来到这个小时空,她还真有些不卑不亢的现代女性风范,当然,更主要的这是一具新鲜面孔,而且陆先生还满脸慈爱地拉着她的手说话。
“本来不想大办的,奈何身在红尘俗世,朋友多了也有烦恼。”
陆先生眉眼间从容疏阔,大大方方地让方若华挽着自己的手,“一会儿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你写东西的时候,可以和他们笔谈一番,或有益处,不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你自己要心里有数。”
方若华认认真真地点头,陆先生一下子就笑起来,“哎呀,看我,到底是老了,啰嗦得很。”
“得了陆先生的这几句啰嗦,我都怕一会儿出门被人敲闷棍。”
一句话逗得陆先生又笑起来。
周围的宾客都有些意外,不知道那个女子是谁,看样子真合了陆先生的眼缘。
她老人家性情和善,很少拒人门外,曾经扶持过许多贫寒的文人,但她与人交往向来有分寸,再提点那些文人墨客,也是疏淡有礼,很少像今天这样笑颜如花。
五十岁的女人,似乎应该已经没有美貌,但任何一个见到陆先生的人,都不能说她不优雅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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